- 3-1 每學年定期召開個別化教育計畫(IEP)會議,依據特殊教育學生需求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(IEP),送交特教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後,規劃並執行特需教育需求課程及特教相關服務。111學年度召開3場特教推行委員會,112學年度召開3場特教推行委員會。
- 3-2 本校依據特殊教育學生需求開設之特教教育需求課程,111-1開設學習策略23節、動作機能1節、身障甄試考古題課程2節;111-2開設學習策略30節、動作機能1節、身障甄試考古題課程2節,112-1開設學習策略27節、社會技巧1節、生活管理1節、身障甄試考古題課程3節;112-2開設學習策略23節、社會技巧1節、生活管理1節、動作機能1節、身障甄試考古題課程3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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