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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務輔導 / 4_弱勢扶助 / (3)能考量學生特殊需求,提供適性輔導 / 3-1依據學生輔導法針對介入/處遇性個案,召開個案會議,針對個案需求提供適性輔導,111學年度辦理8場次,112學年度辦理3場次。

3-1依據學生輔導法針對介入/處遇性個案,召開個案會議,針對個案需求提供適性輔導,111學年度辦理8場次,112學年度辦理3場次。


佐証資料(資料夾):3-1 111 及 112 學年度個案會議(簽到表或一覽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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