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技能學習:50~70%
年級 | 上學期 | 下學期 |
高一 | 1.籃球:一分鐘三分線折返上籃 由三分線外出發上籃,上籃球進算1球,上籃未進但動作正確者得籃下補籃,上籃違例,須重新由三分線出發上籃。折返過程必須繞左或右45度角椎(置於三分線上),成績計算依進球數量對照。 (補充:動作正確為單腳起跳且不構成違例) 2.排球:低手對牆 20次(1次3分共60分) +40次(1次1分共40分)。 | 1.籃球:綜合測驗 2.排球:發球11顆(不分高低手,成功一球得10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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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二 | 1.排球: (1)兩人低手對傳 20次(1次3分共60分) +40次(1次1分共40分),可救球但只算低手次數。 (2)高手對牆 男10次(60分)+20次(100分) 女10次(60分)+10次(100分) | 1.籃球:三對三小組比賽 2.排球:兩人高手對傳20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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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三 | 1.田徑:1500M計時 2.籃球:小組比賽成績(5on5) 3.桌球:小組比賽成績(雙打) | 1.田徑:3000M計時2.排球:小組比賽成績 3.羽球:小組比賽成績(單雙打) |
此項之測驗項目與給分標準,除參考課程綱要之評量方法外,測驗項目之訂定,依照運動技能學習之循序漸進原則,高一高二每學期以兩項必修及一項自選項目運動,每項以百分計算,求其平均數後,再按其應佔百分比計算,即為該項應得之分數,以下所列為各年級測驗項目及內容。